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小北山矿区水泥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业权价款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5]389号)要求,现将《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小北山矿区水泥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该报告公示期为10天,自4月25日起至5月4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1),并寄(送)枣庄市国土资源局矿管科,接收意见表的截止时间为5月5日。
通讯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3699号枣庄市国土资源局矿管科
邮政编码:277800
联系电话:0632-3285615
1、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2、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小北山矿区水泥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公示
枣庄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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