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鲁国土资办发〔2017〕13 号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厅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7 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 发 2017 年国土资源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省厅工作实际,制定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把“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增加决策透明度。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做好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办公室负责,相关处室配合)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深化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政放权,除涉密事项外,一律按省政府统一部署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促进依法履职。做好已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以及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相关具体内容,动态调整、及时更新。重新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工作流程,及时通过省厅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及时公开降低企业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扩大传播途径,便于企业知晓。加大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和规范行政审批公开信息,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信息查询服务,便于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不断改进省厅门户网站网上调查专栏,听取公众评价放权效果,接受公众意见建议,有针对性的加以改进。(行政许可处负责,相关处室配合)
三、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对省厅起草、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依托省厅门户网站和重要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要加强政策解读,向公众解疑释惑,做到政策措施文件与发布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认真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通过厅门户网站在线咨询、信访举报、意见信箱等渠道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办公室负责,相关处室配合)
四、积极做好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信息公开
做好全省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全省土地供应数据及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的公开。指导、督促市、县国土资源部门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土地利用管理处负责)公开矿业权交易信息,推进网上交易,将矿业权出让及成交、转让信息通过省厅门户网站和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公开。(矿产开发管理处负责)
五、着力推进征地信息公开
及时主动公开省政府批准的征地批准文件,进一步完善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公开数据信息共享,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查询服务。同时,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17〕76 号)要求,进一步督促市、县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工作,将征地信息公开列为市、县(市)政府及其国土资源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重点,指导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在其门户网站开设“征地信息”专栏,将征地补偿标准等有关政策、拟征收土地公告、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一书四方案”、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征收土地公告等信息列为主动公开的内容。(征地管理处负责)
六、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加强应急值班,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利用多种平台,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服务。地质灾害达到黄色及以上预警级的,联合省气象台及时在山东卫视、山东广播电台发布信息,同时利用省厅门户网站、短信等途径同步发布地质灾害信息,最大限度地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发生重大地质灾害后,及时发布灾情、发生原因、相关应急处置信息。(地质环境处负责)
七、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公开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公开。将省厅挂牌督办的重大典型国土资源领域违法案件、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警示约谈市、县(市、区)名单,通过省厅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督促整改落实。完善 12336 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工作,规范记录登记、转办核实、转交查处等环节,并提供办理情况查询服务。(执法监察局负责)
八、切实做好国土资源基础数据和统计数据信息公开
积极主动将经省政府批准后的全省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土地专项调查成果依托省厅门户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地籍与不动产登记管理处负责)做好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划处负责)通过山东省测绘成果目录服务系统及时发布更新测绘成果目录和地理信息资源目录,为社会公众生产生活提供基础测绘地理信息保障。(国土测绘处负责)及时发布最新国土资源科技成果,公布全省国土资源科技发展规划和全省地热能开发利用工作规划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科技与国际合作处负责)认真做好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全面统计并按要求公开全省国土资源综合统计数据等。(资源利用监测处负责)
九、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建立健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修订《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更新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时通过省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依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随机抽查工作细则》,采取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组织开展检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化建设,利用电子化手段确定随机抽查事项、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建立抽查结果公开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法院、工商等部门的联系,实现信息共享,根据随机抽查结果,结合信用山东建设,实现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充分发挥监管效力。(行政许可处负责,相关处室配合)
十、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重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订《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提升工作质量与水平。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做到“先审查、后公开”,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办公室负责)及时公开省厅起草、制定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失效情况。(政策法规处负责)
十一、稳妥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不断完善工作流程,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环节的标准和责任,严谨规范答复形式和内容,增强答复的合法性、说理性、针对性。对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依申请公开的,及时予以书面答复;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及时主动公开。(办公室负责)积极做好涉及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工作,慎重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政策法规处负责,办公室、综合调控处配合)
十二、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
加强省厅门户网站与主要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提升网站的集群和扩散效应。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和方式,开发省厅门户网站客户端,升级省厅门户网站,优化服务栏目设置,完善、整合、调整相关栏目,消除栏目缺失、重复等现象,提高网站集约化水平。完善国土资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与指南,公布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收费标准;推动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加快网上政务大厅建设,促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督,更好地为公众服务。(办公室负责)
十三、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调整省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明确职责和任务分工,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列入省厅重点督查事项,及时调度、通报情况,督促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对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办公室负责)